連帶責任擔保的特徵
-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 關注:1.27W次
具體特徵是:
一、由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主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zhaiwu/diyajieda/1rnkd.html
具體特徵是:
一、由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主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