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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有效擔保的條件是什麼

公司提供有效擔保的條件是什麼

公司提供有效擔保的條件是什麼
公司對外擔保的條件,是由公司章程規定的擔保決議透過方式。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爲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
可以看出,對於擔保是由股東會議透過還是由董事會議透過,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直接約定
法定必須由股東大會透過的擔保決議。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爲“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也就是說,爲本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的擔保,必須經過股東會議透過,而不能透過公司章程的約定來由董事會透過。
另外,“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應當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對外擔保的權限。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爲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爲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標籤: 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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