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內容有哪些
- 醫療事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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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確定醫療機構是否有過錯。
二、專家要分析如果存在醫療過失行爲,那麼該行爲與患者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三、分析確定患者不良後果程度。
四、確定醫療事故等級。
五、分析確定責任比例。
六、鑑定書中還需確定患者今後是否需要繼續治療、護理。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全文 第三十五條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二)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三)對鑑定過程的說明;
(四)醫療行爲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五)醫療過失行爲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六)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七)醫療事故等級;
(八)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
經鑑定爲醫療事故的,鑑定結論應當包括上款(四)至(八)項內容;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應當在鑑定結論中說明理由。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格式由中華醫學會統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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