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偵查期限是多久呢
-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 關注:2.92W次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爲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爲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爲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爲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xingzhengjieda/susonglvshi/npzgp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