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行政 >行政訴訟 >

減輕行政處罰條件有哪些

減輕行政處罰條件有哪些

一、減輕行政處罰條件有哪些?

減輕行政處罰條件有哪些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爲危害後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爲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爲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爲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二、行政處罰的聽證流程是怎樣的?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爲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回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

(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七)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覈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三、行政處罰的方式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四、行政處罰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行政處罰是以對違法行爲人的懲戒爲目的,而不是以實現義務爲目的。

2、行政處罰的適用主體是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3、行政處罰的適用對象是作爲行政相對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屬於外部行政行爲。

4、行政處罰的前提是行政相對方實施了違反法律規範的行爲,而非違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規範的行爲。

可以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比較多,如果實施了相應的違法行爲,只要積極配合調查處理,都有可以減輕處罰的機會,當然,行政處罰相對人不配合處理的,行政部門也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本身就是強制性的,若對行政處罰有爭議,可以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標籤: 行政處罰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xingzheng/xingzhengsusong/6r19x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