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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記過處分期限

行政記過處分期限

行政記過處分期限
律師解析:行政記過處分的時間爲12個月。
所謂的行政記過處分是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的一種,比行政警告要嚴重一些,比行政記大過處分要輕。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爲:
(一)警告,6個月;
(二)記過,12個月;
(三)記大過,18個月;
(四)降級、撤職,24個月。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爲:
(一)警告,6個月;
(二)記過,12個月;
(三)記大過,18個月;
(四)降級、撤職,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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