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訴訟 >

死刑對象限制有哪些

死刑對象限制有哪些

基於人道主義,我國法律規定不適用死刑的人羣有:

死刑對象限制有哪些

實施犯罪時未成年的人(中國爲未滿18週歲)、審判時懷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人等。

中國法律規定,犯罪時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年滿75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明確規定將“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這兩類人排斥於死刑適用對象之外,進一步限制了死刑的適用範圍。

前者主要考慮其尚處於世界觀形成時期,心理可塑性強,應着重教育改造。

後者則體現了刑罰的人道主義原則。

《刑法》第四十九條 【死刑適用對象的限制】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標籤: 死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xingshi/xingshisusong/r91v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