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

尋釁滋事先動手的是主犯嗎?

尋釁滋事先動手的是主犯嗎?

生活中我們可能會因爲一些事情與別人產生爭執,嚴重的甚至還會動手打架,最終造成雙方嚴重受傷,那麼今天小編就和大家聊聊尋釁滋事先動手的是主犯嗎的相關內容,以下就是小編蒐集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尋釁滋事先動手的是主犯嗎?

一、尋釁滋事先動手的是主犯嗎?

如果傷情鑑定爲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二、尋釁滋事有的沒動手打構成犯罪

如果當事人涉嫌尋釁滋事刑事犯罪的,即使沒有動手,人民法院也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定罪處罰。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三、尋釁滋事罪要判多久?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爲。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爲有期徒刑六個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種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尋釁滋事致人輕傷的,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每增加輕傷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累計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以自殘、自殺等威脅、要挾方法在公共場所、機關等企事業單位無理取鬧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或造成惡劣影響的,爲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個罪自由裁量權規則】 按本節規定對個案量刑時,合議庭(獨任庭)考慮人身危險性、社會危害性等綜合量刑要素,可以行使六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

【緩刑適用但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曾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被治安處罰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三種以上情形的;

(三)公共財產損失達5萬元以上未賠償且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四)致二人以上輕傷的。

綜上所述就是關於尋釁滋事先動手的是主犯嗎的相關內容,法律對此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對根據事情的嚴重程度來決定最終的結果,小編也要提醒大家不要做維護公共安全秩序的人,最後如果還有什麼疑問的話,歡迎諮詢365的在線律師。

標籤: 主犯 尋釁滋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xingshi/xingshifanzui/yowj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