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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搶奪軍用物資罪既遂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關於搶奪軍用物資罪既遂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最新搶奪軍用物資罪既遂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關於搶奪軍用物資罪既遂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加重處罰事由

犯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情節嚴重,是指盜竊、搶奪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裝備的;盜竊、搶奪軍用物資數額巨大的;戰時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任務的;採取破壞性方法盜竊造成部隊嚴重損失的,等等。

特別加重處罰事由

犯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而情節特別嚴重的,是本罪的特別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情節特別嚴重,是指盜竊、搶奪案件重要武器裝備或者大量武器裝備的;盜竊、搶奪軍用物資罪數額特別巨大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重要任務的;採取破壞性方法盜竊造成部隊特別嚴重損失的等。

二、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構成要件

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武裝部隊對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的所有權、武裝部隊對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的使用權、管理權和武裝部隊戰鬥力的物質保障權。

客觀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爲軍職人員對部隊的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的盜竊搶奪的下列行爲:、盜竊武裝部隊的武器彈藥、軍用物資;、搶奪武裝部隊的武器彈藥、軍用物資;、情節嚴重的情形。

主體

本罪的犯罪主體爲特殊主體,即行爲人必須具備軍職人員身份,不具備軍職人員身份的人犯盜竊搶奪武器彈藥、軍用物資罪,按刑法第127條的規定處罰。

主觀方面

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以非佔有爲目的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仍然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故意。

軍人需要嚴格守法,如果軍人有進行盜竊或者是搶奪武器裝備或者是軍用物資的行爲,那麼需要受到法律的嚴懲。量刑最高是處以死刑。一般來說如果盜竊或者是搶奪的軍用物資的數額特別巨大,就處於特別加重處罰的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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