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債的混同是怎麼規定的債的混同是指債權債務同歸一人,使債的關係消滅的事實。混同是債消滅的原因之一。債的混同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混同包括三種情形:所有權與他物權歸屬於同一人;債權與債務歸屬於同一人;主債務與保證債務歸屬於同一人。狹義的混同僅指債權與債務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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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財產混同的認定公司財產混同主要表現爲公司經營場所、主要辦公和生產設備確以及財務的混同三個方面。由於公司經營場所是固定的,因而認定公司場所和辦公生產設備混同相對容易一些。但是,要對公司財務是否混同進行舉證,往往非常困難,因爲第三人通常很難取得公司財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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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爲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爲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原告訴稱原告陳某莉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陳某莉和陳某坤、陳某浩的借名買房合同合法有效,位於北京市西城區一號房屋歸陳某莉所有;2.判令陳某坤、陳某浩協助陳某莉辦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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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東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同,應承擔連帶責任申請請求:將被申請人楊某、被申請人羅某追加爲(2020)川0191執某號案件的被執行人。事實及理由:某公司早已無財產可供執行,無法償還申請人的勞務費,夫妻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嚴重混同,夫妻理應承擔公司債務的連帶責任。2019年4月15日雙方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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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權債務混同合同是什麼,債權債務混同的原因有哪些?一、債權債務混同合同是什麼?混同,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歸於一人,致使合同關係及其他債的關係消滅的事實。廣義的混同,指不能並立的兩種法律關係同歸於一人而使其權利義務歸於消滅的現象。包括:1、所有權與他物權同歸於一人;2、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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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經營的過程中,因爲註冊資金、股東權利、公司人格獨立、股東責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產生公司糾紛!公司糾紛是指公司及公司相關主體之間發生的,以公司法規定的權利義務爲內容的民事糾紛。有的糾紛發生之後,當事人針鋒相對,最後搞得不歡而散。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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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造成合同混同的原因有哪些?(1)所有權與他物權歸屬於同一人;(2)債權與債務歸屬於同一人;(3)主債務與保證債務歸屬於同一人。二、合同履行原則有哪些?(一)適當履行原則適當履行原則,又稱正確履行原則或全面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由適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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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財產怎麼不會被混同爲共同財產小紅是個做生意的“失婚”的女性,有一個女兒,小明是她的鄰居,但家庭條件不是很好。在小明猛烈的攻勢下,他們戀愛並想結婚了。但她擔心以後萬一離婚的話,怕1000萬的現金成爲婚後共同財產,被小明分去一半或在婚姻中消耗完,影響女兒以後的生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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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律上主體混同是什麼意思主體混同,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原則上致使債的關係消滅的事實。債權人於債務人系處於對立狀態,法律乃在於規範此類對立的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債權因混同而消滅,並非邏輯的必然,僅僅是在通常情況下,處於這種狀態下的債權繼續存續,已經沒有法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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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與股東財產混同需要承擔責任嗎?公司與股東財產混同需要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根據司法實踐,適用公司人格否定製度規則,主要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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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同,是指債權與債務同歸於一人,而使債的關係消滅的事實。法律上的混同,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混同,包括權利與權利的混同;義務與義務的混同;權利與義務的混同。這裏所說的混同僅爲狹義上的混同,即權利與義務的混同。混同的原因有:繼承(債權人繼承債務人財產,或者債務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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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同,即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是合同絕對終止的法律事實。混同成立的原因在於債權債務的概括承受與特定承受。其中,概括承受爲發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業合併,合併前的兩個企業之間有債權債務時,企業合併後,債權債務關係因同歸於一個企業而消滅。由特定承受而發生的混同,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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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雙方混同爲一方產生的糾紛申請仲裁的條件是什麼?(一)有仲裁協議;(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二、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徵?1、合同是兩個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2、合同以產生、變更或終止債權債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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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權債務問題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是非常常見的,當然這並不是說只有企業可以存在債權債務,在個人之間也是可以存在債務債權的,只是當前人們對於債務債權還沒有明確的理解,不知道債權債務可能會導致什麼問題出現,那具體來說債權債務的混同的原因是什麼呢?混同發生的原因主要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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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東出資瑕疵股東出資不實,公司註冊資金不到位、虛假出資、虛報註冊資本等等,針對這類行爲,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股東對債權人在未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公司訴訟案件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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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權債務同歸一人後還要履行嗎合同關係的存在,必須有債權人和債務人,當事人雙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礎,自然應當終止。合同終止,債權消滅,債權的從權利如利息債權、違約金債權、擔保債權同時消滅。但當債權是他人權利的標的時,爲保護第三人的利益,債權不能因混同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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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爲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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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關於合同因混同而終止嗎?合同因混同是終止的,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具體情況如下:1、合同關係及其他債之關係,因混同而絕對消滅。消滅效力不僅及於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抗辯權,而且還及於合同債權的從權利,如利息債權、違約金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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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律規定合同混同是什麼意思?混同,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致使合同關係消滅的事實。債權人和債務人系立於對立狀態,法律乃在於規範此類對立的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債權因混同而消滅,並非邏輯的必然,僅僅是在通常情況下,處於這種狀態下的債權繼續存續,已經沒有法律上的需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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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財產混同主要表現爲公司經營場所、主要辦公和生產設備確以及財務的混同三個方面。由於公司經營場所是固定的,因而認定公司場所和辦公生產設備混同相對容易一些。但是,要對公司財務是否混同進行舉證,往往非常困難,因爲第三人通常很難取得公司財務資料。在司法實踐中,通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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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認對象是需要混雜在具有類似特徵的其他對象中的,刑事訴訟關於混同辨認的規定有哪些,辨認筆錄作爲刑事證據的一種,一定要是客觀的、與案件有關聯的還必須是合法的。刑事訴訟法中關於混同辨認的規定有哪些?辨認的過程、⽅法是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相應程序的。1.辨認活動應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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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合同的特點是什麼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1、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爲。2、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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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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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同的法律效果是什麼混同是一種事實,無須有任何意思表示即發生合同之債消滅的效果。混同是債的消滅的獨立原因。混同導致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合同之債絕對消滅。主債及從債均不復存在。《合同法》第106條規定:“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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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審結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法院以某設備公司夫妻股東未證明財產獨立,其出資體是單一的,實質是一人公司爲由,否定了夫妻股東的有限責任,判令某設備公司返還某銀行借款本金19.7萬元及相應的利息,王某、張某夫妻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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