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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仲裁超過法定期限

申請仲裁超過法定期限

申請仲裁超過法定期限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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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法定期限的規定


無論何種情況,超過法定期限後,法院將不予保護,也就是不能對被申請執行人進行強制執行。

從上文我們可以知道,申請執行的人或者執行的人不同民事訴訟執行期限是不同的,這個期限適用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即可以中止、中斷。但是我們也要知道,我們的申請一定要在有效的時間內,如果超過時間,就不能受到法院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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