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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公告費是多少

民事訴訟公告費是多少

一、民事訴訟公告費是多少

民事訴訟公告費是多少

1、公告費,每次交納十元至五十元,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案件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一百元;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一元至五十元;

4、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按照下列比例交納: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5、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6、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交納: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元至三十元;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四百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五十元。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7、原告提出兩個以上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需要合併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根據不同的訴訟請求分別計算收取,

8、財產案件中請求數額與實際不符的,案件受理費按人民法院覈定的實際爭議數額計算收取。

二、申請執行等費用按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一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五十元;超過一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超過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一交納。

2、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納三十元;超過一千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超過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3、海事海商案件,申請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納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五百元;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每件交納五百元;申請船東責任限制的,按申請限制數額的百分之零點一交納,但最低不少於五百元。

4、勘驗費、鑑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的金額,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收費標準計算交納。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公告費一般來說定在50元左右不等,但也有例外。根據案件性質的不同,公告費也會有所不同。要注意的是,公告的媒介一樣會影響公告費的多少,我們在計算公告費時要將各方面情況都考慮進去,如果發現要求支付的公告費與實際支付相差太大,可以依法提出訴訟,維護自身權益。小編提醒,在計算公告費時有相關律師指導更爲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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