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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回覆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嗎?

民法總則回覆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嗎?

民法總則是我國法律史上一個里程碑式的檔案,對民事活動作了相關的規定。訴訟時效規定了被害者需要在規定的時期內提起訴訟,否則對方就會獲得抗辯權。那麼,民法總則回覆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嗎?小編爲您整理了相關的材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民法總則回覆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嗎?

一、民法總則回覆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嗎?

在我國,只有債權請求權與繼承權回覆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民法總則》將普通短期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爲三年。

訴訟時效適用於請求權,是可變期間(可中斷、中止、延長)。短期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最長的時效期間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義務人獲得抗辯權,保護新形成的法律關係。

二、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

1、《民法總則》規定,下列四種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險;

(2)登記的物權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或扶養費;

(4)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2、《訴訟時效規定》第1條規定,下列三種債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3、《公司法解釋三》第20條規定,下列三種債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1)公司請求瑕疵出資股東繳付出資的債權;

(2)公司的債權人請求公司的瑕疵出資股東(在未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責任的債權;

(3)公司的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公司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責任的債權。

4、《環境侵權解釋》第17條規定的三種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被侵權人提起訴訟,請求污染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險的,不受環境保護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時效期間的限制。

綜上可知,民法總則回覆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爲三年。需要明確的是,在我國,訴訟時效只適用於請求權,不適用於支配權、抗辯權等。此外,並不是所有的請求權都適用於訴訟時效,民法總則、訴訟時效規定等都對此作了相關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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