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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請律師有可能會判緩刑嗎?

不請律師有可能會判緩刑嗎?

不請律師有可能會判緩刑嗎?

一、不請律師有可能會判緩刑嗎?

請不請律師與緩刑沒有直接關聯性。緩刑是指對觸犯法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爲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刑罰。

只要符合換緩刑條件,不請律師也是可以判緩刑的。

緩刑的適用條件如下: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二、緩刑刑罰是怎麼執行的

緩刑,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原來判決的刑罰。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適用緩刑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第一是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這類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較輕,如果罪行較重,判處的刑罰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適用緩刑。

第二是該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於再危害社會。是否可以適用緩刑的關鍵是該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只有不予關押不會危害社會的,才能適用緩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會,即使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而是否具有社會危險性,要綜合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以及其他情況綜合認定。

對犯罪分子適用緩刑要由人民法院來決定,也就是說,緩刑必須經過人民法院的判決,並由人民法院將判決書、執行通知書送到犯罪分子戶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在緩刑考驗期內,由公安機關對被宣告緩刑的罪犯進行考察,由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

因爲緩刑犯不關押而放到社會上,如果該犯原來有工作的還要回原單位繼續工作或者回到農村參加生產勞動,基層組織如街道、居委會或者村委會以及其所在的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管理好緩刑犯。

因爲這些單位或者基層組織瞭解犯罪分子的實際表現,有利於對其進行考察教育。拘役的緩刑考驗期爲原來判處的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於兩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爲原來判處的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能少於1年。在緩刑考驗期內,如果被緩刑的罪犯沒有再犯新罪也未違反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

涉嫌刑事犯罪,檢察機關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作出不同的判決,如果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也是可以判決適用緩刑。但是緩刑的適用必須具有一定條件,必須要符合《刑事訴訟法》當中的規定,這與有沒有請律師並沒有直接的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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