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損害賠償 >其他侵權 >

惡意討債名譽權侵權認定規定是什麼?

惡意討債名譽權侵權認定規定是什麼?

一、惡意討債名譽權侵權認定規定是什麼?

惡意討債名譽權侵權認定規定是什麼?

1、行爲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爲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爲。所謂侮辱是指以語言或行爲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爲。侮辱既可以以口頭方式進行,也可以以行爲方式進行。其表現形式是將現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損於人的社會評價的事實擴散、傳播出去,以詆譭他人的名譽,讓其蒙受恥辱,可以稱之爲“以事生非”。

2、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

3、被侵害的對象應當是特定的人。所謂特定的人是指某個具體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沒有特定的人,則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謂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學作品在描寫中對特定的人進行了侮辱或誹謗,雖然使用的是代號或假名,但讀者一看便可知曉其所指的對象是誰,這顯然不能因其使用代號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權。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對象是特定環境、特定條件下的具體人,即使沒有指名道姓,同樣可以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

4、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爲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使受害人感覺到一種不公正的社會壓力或心理負擔,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創傷。

二、侵犯名譽權的行爲如何分類?

1、一般侵權行爲和特殊侵權行爲,這是侵權行爲的最基本分類

一般侵權行爲是指行爲人因爲過錯而實施的、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和侵權責任一般構成要件以認定的侵權行爲;特殊侵權行爲,是指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而不以行爲人具有主觀過錯、適用無過錯原則或過錯推定原則歸責的侵權行爲。

2、單獨侵權行爲和共同侵權行爲

這種分類是根據侵權行爲人的人數多少劃分的侵權行爲類型,一人即爲單獨行爲。

3、積極侵權行爲與消極侵權行爲

這種分類是基於行爲的主觀行爲所作的分類,行爲人以作爲形式造成的侵權就是積極侵權行爲,而行爲人的無意識行爲造成的侵權就是消極侵權行爲。

三、名譽權侵權損害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名譽侵權通常很難直接造成經濟方面的損失,但會對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響。在人云亦云,網絡傳播速度極快的年代,誹謗造成的影響無法預計。

對於受害人名譽利益損害可以透過判令侵權人採取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的適當措施予以救濟,但當採取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復受害人的名譽時,就應當把名譽利益損害納入精神損害賠償的範疇。

根據相關規定,只有當侵害名譽權行爲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受害人才有權請求精神撫慰金賠償。對於賠償數額,應綜合考慮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爲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侵權人獲利的情況、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受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確定。

惡意討債名譽權侵權認定需要滿足四個條件,侵權行爲最基本的分類就是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按照侵權行爲人的個數,也可以將侵權行爲分爲單獨侵權和共同侵權;按照行爲人主觀行爲,又可以將侵權行爲分爲積極侵權和消極侵權,不管是哪種侵權行爲,有侵權事實存在,就要承擔侵權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sunhai/qitaqinquan/wzvw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