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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上限30%怎麼理解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上限30%怎麼理解

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了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請求違約金。在法律中,沒有合同違約金最高限額的規定,但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30%,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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