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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軟件屬於技術合同嗎?

政府採購軟件屬於技術合同嗎?

一、 政府採購軟件屬於技術合同嗎?

政府採購軟件屬於技術合同嗎?

政府採購軟件屬於技術合同,我國法律上將技術合同分爲四類,即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軟件使用與開發屬於技術開發合同的範疇:

技術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及技術祕密的使用和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諮詢合同——當事人一方爲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爲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二、技術合同的特點

1.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繫,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爲,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爲的內容。

2.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爲複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3.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知識產權法調整的對象,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祕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調整。

4.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5.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三、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

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以當事人提交的合同文字和有關材料爲依據,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繩。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係,如實反映技術交易的實際情況。當事人在合同文字中作虛假表示,騙取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應當對其後果承擔責任。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當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字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和認定。其主要事項是:

(一)是否屬於技術合同;

(二)分類登記;

(三)覈定技術性收入。

在司法實踐中,技術合同的簽訂,需要對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等情況進行明確,特別是當事人之間還需要根據實際的合同條款內容來履行個人有關責任和義務,如果存在違約的情況,那麼還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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