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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定金合同能否要求繼續履行

民法典定金合同能否要求繼續履行

民法典定金合同能否要求繼續履行
律師解析:定金合同在通常情況下是能要求繼續履行的。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當事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可以請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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