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糾紛答辯狀範本專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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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糾紛答辯狀範本專業版
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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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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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因原告李______訴我繼承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李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我對公婆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依法有權繼承遺產。原告在起訴書中誣告我對公婆未盡贍養義務,長期婆媳不和,事實恰恰相反。我自______年嫁到李家,______年後丈夫、公公相繼謝世。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嚴重打擊,眼見婆婆年老體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於不顧,一直未再婚。此後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關係很融洽。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辦。多年來,我與婆婆相依爲命,對婆婆照顧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邊,給了她極大的安慰,從未發生大的爭執。家裏的主要家務由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請人修繕。由於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時主動乾點家務也是正常的。______年婆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後事,原告在起訴中誣告我只顧自己快活,要婆婆爲我操持家務,以此證明我未盡贍養義務,實屬居心叵測。倒是原告未對自己的母親盡應盡的義務,長大結婚都是我與婆婆一手操辦,婚後專顧經營自己的小家庭、對其母親的生老病死漠不關心,人一死就吵着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2條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應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我有權繼承公婆的房產。
二、關於遺產的分割,原告在起訴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繼承,我可以繼續住在東屋,對此我堅決反對。我與原告同屬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在考慮繼承份額時,應根據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考慮繼承人對死者在生前所盡的義務。我負擔全部贍養責任,盡了應盡的義務,理所當然應繼承較大的份額我要求繼承堂屋與東屋(86平米)。
總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後,我擔負了養家的重擔;第二,我對婆婆盡了全部贍養義務;第三,我負責對房進行了必要的修繕。
此致
______市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楊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書: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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