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其它合同 >擔保合同 >

保證合同樣書通用

保證合同樣書通用

保證合同樣書通用

保證合同樣書通用

某公司保證合同

買方(客戶)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賣方名稱:某(中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名稱: (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 市 區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爲甲方、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爲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證人。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爲甲方履行主合同的義務,即支付乙方貨款提供擔保。保證金額爲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項。

二、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約定付清貨款,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清償述款項。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約提出代償要求時,以本公司所有之資金、財產先予償還乙方在債權得到丙方之清償後,將該債權轉移給丙方。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暫時沒有能力及時還款時,若甲方能根據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還款計劃,則乙方將暫不向丙方提出代償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張代償的期限亦相應後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還款計劃如期還款,則乙方隨時可向丙方要求代爲清償。

五、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檔案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發生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連帶責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爲乙言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如丙方破產,甲方應丙方破產前二個月內重新提供保證人。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還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八、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末按期代爲清償到期債務,乙方可視情況擔保總額的 %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訂並加蓋單位公章,並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標籤: 合同 通用 樣書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qita/danbaohetong/9jze7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