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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不給辦出生證明小孩落戶了

醫院不給辦出生證明小孩落戶了

醫院不給辦出生證明小孩落戶了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超生的孩子如何上戶口,當時醫院給出生證明怎麼辦

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1月14日印發《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已出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辦理戶口登記。對違法生育子女的當事人,社會撫養費當然還需繳納,但這是屬於計生部門的法定職責。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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