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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房產類型是什麼意思?

監護人房產類型是什麼意思?

一、監護人房產類型是什麼意思?

監護人房產類型是什麼意思?

監護人的房產類型就是自家房子的性質,房子的性質具體又分成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酒店式公寓,或者說是商住兩用等類型。

房產類型分別是:商品房。集體住房,經濟適用房,遷折安置房,商住兩用房,酒店式公寓,小產權的房子。

1、商品房:俗稱大產權房子。開發商建房,地是買來的,有五證後,方可上市。

2、集體房:單位公房,單位集資建的房子,地不是買的。這樣房子辦不出大產證的。如能辦出大產證,也可以上市。

3、經濟適用房。是國家建的房子。滿五年後。辦理了手續產證拿到了,就可以上市。

4、拆遷安置房:也是滿五年後,產證辦出來了,方可以上市交易。

5、 商住房:一般是40-50年產權的。因爲商用地只有五十的使用權。貸款只能貸五成。

6、酒店公寓:和上面差不多一樣的。

7、小產權房:是區政府或鎮政府,或村委會,認可的房子。國家不認可的。這種房子交易,都有風險。如果是當地買,還是可以的。

既然提到了監護人,那麼需要在填寫時注意監護人的類型以免填錯。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於在後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後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

二、房產有哪些轉讓形式?

1、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爲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房地產租賃。

2、按交易客體中土地權利的不同,可分爲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與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對後者現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國,一般而言,房地產交易僅指前者。前者還可進一步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劃拔性質的不同進行分類。

3、按交易客體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爲受限交易(如劃撥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帶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佔用土地使用權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4、按交易客體存在狀況的不同,可分爲單純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房地產期權交易和房地產現權交易。

綜上所述,而且監護人的房產類別時,一定要注意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誰,通常是父母,但如果父母喪失了監護人權,那麼就變爲孩子的祖父母或者孩子的兄姐,監護人的房產類別就是指監護人在購買房產時。房產的類別,比如是拆遷安置房,或者經濟適用房,或者是商品房等等類型。

標籤: 房產 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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