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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貸款個人債務需要共同承擔?

離婚貸款個人債務需要共同承擔?

一、離婚貸款個人債務需要共同承擔?

離婚貸款個人債務需要共同承擔?

若該筆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該債務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則該債務在離婚後仍應由其個人來負責歸還,法院在審理中可只列該個人爲被告,判決其承擔償還。這種情況應符合以下條件:

1、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獨自所負,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沒有與其一同前往借債;

2、借到的款項或所負的債務,都由其個人使用,且用於其私人爲目的,而沒有用於家庭的有關開支。如將該款用於贈與,或請其朋友吃喝玩樂,或用於賭博、吸毒等;

3、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款繫個人獨自所借(如個人出具借據等)及用於其個人使用。在訴訟中,證明繫個人債務一般應由債權人負舉證責任,證明用於其個人使用一般應由其配偶負舉證責任。

二、夫妻共同債務怎麼處理

《婚姻法》規定,在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故關於離婚後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1、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原則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爲共同生活或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2、雙方協商一致原則

離婚時,對於夫妻共同債務而言,若夫妻的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可由雙方協商處理。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雙方應從各自的實際承擔能力和經濟來源出發,協商一致解決,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擔。如果協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訴訟,由人民法院判決決定。

3、依法保護債權人合同權益不受侵害原則

夫妻在財產關係上權利義務平等,夫妻共同債權是一種連帶債權,這種合法的連帶債權作爲一種民事權益,應受法律保護。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會涉及到財產和債務的問題,特別是對於個人而所借的債務就需要先認定好,再來協商雙方是否需要共同的承擔,如果只屬於一方,那麼別一方也沒有承擔的可能性,所以,離婚時雙方就要協商纔不會引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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