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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份離婚協議同時存在效力應怎樣認定

幾份離婚協議同時存在效力應怎樣認定

幾份離婚協議同時存在效力應怎樣認定
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下,以經過婚姻登記機關備案,且雙方領取離婚證時使用的離婚協議爲生效的協議。
若雙方尚未辦理備案的,則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認定。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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