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法規 >

法庭上罵人會怎麼樣處罰?

法庭上罵人會怎麼樣處罰?

法庭上罵人會由法院根據法律規定處理。

法庭上罵人會怎麼樣處罰?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

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

人民法院對鬨鬧、衝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維護法庭秩序,不得喧譁、吵鬧;發言、陳述和辯論,須經審判長許可。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未經審判長許可,不得錄音、錄像和攝影;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不得發言、提問;不得鼓掌、喧譁、鬨鬧和實施其他妨害審判活動的行爲。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1條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如果訴訟參與人或者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合議庭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對於違反法庭秩序情節較輕的,應當當庭警告制止並進行訓誡。

2.對於不聽警告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強行帶出法庭。

3.對於違反法庭秩序情節嚴重的,經報請院長批准後,對行爲人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罰款、拘留的決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複議申請可以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透過作出罰款、拘留決定的人民法院提出。透過作出罰款、拘留決定的人民法院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的,該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3日內,將申請人的複議申請、罰款或者拘留決定書和有關事實、證據材料一併報上一級人民法院複議。上一級人民法院複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4.對聚衆鬨鬧、衝擊法庭或者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法律法規是嚴厲的規範我國的法庭秩序的,因爲在訴訟程序當中法庭的辯論是最爲重要的一個環節,因此我們需要在日常的生活中注意相關的事項。

標籤: 處罰 罵人 法庭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ting/jiatingfagui/0k4dl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