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2023年離婚補償女方是合理的要求嗎?

2023年離婚補償女方是合理的要求嗎?

2023年離婚補償女方是合理的要求嗎?

一、離婚補償女方是合理的要求嗎?

是合理的要求。離婚損害賠償,是修改後的法律中增加的一個新規定,它既是婚姻關係民法屬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護離婚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需要。離婚損害賠償責任是侵權責任,有四個構成要件,應將過錯推定原則引入到婚姻家庭領域中的損害賠償制度中。損害賠償作爲侵權者因承擔的民事責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預防違法行爲的功能。

二、可以獲得離婚賠償的情況有哪些?

1、在重婚情形下。重婚行爲構成了夫妻間貞操義務的違反,主要會造成他方配偶精神上的痛苦。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精神損害不可能精確計算,只能委之於法官憑藉司法經驗,根據行爲人的主觀惡意、情節、常理、醫學鑑定等因素予以判斷。至於物質上損害亦非不存在,比如,一方婚外性行爲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體受到傷害,由此產生的醫藥費。另外,爲獲得他方配偶不忠行爲的證據而支出的費用亦應計算在內。

2、在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情形下。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侵犯的客體與重婚相同,其所造成的損害後果與後者造成的結果相類似。重婚造成的結果前文已有詳述,此處不再贅述。

3、在家庭暴力情形下。這裏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於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至於精神上損害,同樣應委之於法官依前文所列標準予以確定。

4、在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情形下。虐待家庭成員的損害後果與家庭暴力情形下的損害後果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5、在遺棄情形下。物質損害主要包括扶養費、家庭生活費當中應由對方支付的部分。精神損害依上述規則予以確定。

損害除上述所列各項之外,在判決離婚中,律師費、訴訟費也應一併計算。因爲這些費用是本不應發生,但由於一方配偶侵害行爲導致離婚而產生。

如果過錯方是男方那麼女方作爲無過錯方是有權向男方索要相應金額的離婚損害賠償金的,如果雙方可以達成一致意見的需要簽署一份賠償協議書,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只能選擇收集相關的證據到法院透過起訴的方式去解決。

標籤: 離婚 女方 補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ting/jiatinganli/o33nx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