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上的賠償不合理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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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協議上的賠償不合理如何辦?
離婚協議上的賠償不合理是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的,有證據證明該協議的訂立並非出於本人自願,那麼或許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
1、可在協議離婚一年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以上是關於離婚協議上的賠償不合理如何辦的處理。
二、離婚損害賠償的規定是什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雙方當事人關於夫妻關係問題,還有就是夫妻財產問題都能夠達成一致的話,完全是可以透過書寫離婚協議書的方式來解決的,但是離婚協議書並不是在本人自願的情況之下所簽訂的話,是可以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提出訴訟要求撤銷離婚協議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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