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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起訴離婚一方不來會判離婚嗎

如果起訴離婚一方不來會判離婚嗎

一、起訴離婚一方不出庭判離婚嗎

如果起訴離婚一方不來會判離婚嗎

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被告有準確的地址並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應訴。如果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出於不願離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傳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應訴。對於這類離婚案件,分兩種情形處理:

(1)本人確不願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

(2)本人既不願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對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可按法律要求規定必須到庭的被告,因爲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負有對小孩的撫育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相關案情,故經兩次傳票傳喚後,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參與訴訟。

二、起訴離婚要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離婚的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覈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2、一方起訴離婚要準備的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衝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根據以上所講,在判決離婚的時候,當事人一方如果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判令離婚。所以,如果夫妻雙方決定離婚,首先要了解離婚的相關法律,認真閱讀相關規定,避免一系列的問題和反覆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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