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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離婚彩禮返還的標準

感情不和離婚彩禮返還的標準

符合以下情況纔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感情不和離婚彩禮返還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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