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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訴離婚財產分割?

如何起訴離婚財產分割?

如何起訴離婚財產分割?

離婚後,將會面臨着許許多多各種各樣的問題。而最大的問題也許就是財產的分割,有能夠私下商量好的夫妻,但大多數都會產生很大分歧。而這時,就需要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了。那麼,我國如何起訴離婚財產分割?想要知道這一問題的答案,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起訴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做

婚後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分,但是可以要求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損害賠償的條件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至於起訴離婚財產分割,在夫妻沒有財產約定的情況下,一般按照平分原則分配財產;如果一方有過錯的話,一般會照顧無過錯方;如果一方有過錯,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賠償。

起訴離婚財產分割通常方法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以上便是小編爲您整理的關於如何起訴離婚財產分割的資料。由此可見,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就可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對財產分割進行起訴。法院就會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出恰當的財產分配。這有利於男女雙方獲得各自應有的財產,減少矛盾。若您還有問題,歡迎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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