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房產交易 >房產證 >

房產證上土地性質是集體

房產證上土地性質是集體

房產證上土地性質是集體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土地證嗎


首先房產證上加名字不需要帶房產證,其次是在申請辦理房產證時的共有情況可以辦理爲單獨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三種方式。除單獨所有方式取得外,以增加配偶或家庭成員或其他組織人員爲權利人的必須經取得房產權利人申請人同意纔可辦理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方式。房產證證明的是房產產權歸誰所有。土地證證明的是土地歸誰使用。不需要重新辦理土地使用證。

小編作了回答,只要符合規定和法律程序就可以加名字。土地的控制與管理十分嚴格,土地使用權的歸屬問題主要體現在土地使用證的名字上,名字代表着使用權的擁有者。土地使用證上多一個人意味着要將土地使用權分散到另一個人的手中,同樣,對土地使用權也有決定作用。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oyi/fangchanzheng/7joz3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