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者之間的區別是顯然的首先車禍不一定定性爲交通事故,而交通時故也是實際上的車禍。車禍不一定在公路上發生,而交通事故一定在公路上發生。車禍可以是單個車輛發生,而交通事故一般是兩輛或多輛車之間發生的車禍。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條公安機關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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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登記劃分標準的通知》規定,處理的交通事故等級劃分如下: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1~2人,或者造成的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交通事故。一般事故:指一次造成重傷1~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交通事故。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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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鑑定結果出來,被告不服應在三日內申請重新鑑定。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託檢驗、鑑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六條...
- 30649
- 律師解析:航班取消賠償方法:承運人或者地面服務代理人應當提供食宿服務。如果在購票時購買了延誤險,那麼根據保險規定進行賠償。在航班取消之後,可以辦理退票或者免費改簽服務。當航空公司以不正當理由拒絕退款時,乘機人有權向消費者協會進行舉報。法律依據:《航班正常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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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做傷殘鑑定的,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鑑定應當在三十日內完成...
- 24501
- 律師解析:車輛違章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即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爲: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爲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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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處理無爭議的交通事故方式是:1、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2、對於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3、不即行撤離現場或者只有一方當事人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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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院不會依職權主動通知當事人做傷殘鑑定。如果當事人認爲已構成傷殘,應當在立案時同時提交傷殘鑑定申請書,申請傷殘鑑定。如果立案時沒有申請,也可向審理該案的審判庭申請。2、法院受理傷殘鑑定申請後,大約在1個月左右(各地法院有區別)會通知當事人選擇鑑定機構。然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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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司法鑑定收費標準:1、人體損傷程度鑑定:400至800元每例;2、交通事故致殘程度評定:500至1000元每例;3、護理依賴程度鑑定:600至800元每例;4、醫療費審查鑑定:600至1200元每例;5、後續醫療費評估鑑定:600至1200元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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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做法醫鑑定有效,不得超過三十日。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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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雙方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按照以下步驟處理:(1)撤出事故現場,迅速恢復交通;(2)由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進行定損;(3)雙方寫明事故經過;(4)事故雙方帶上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公司定損單及其複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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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保險公司一般是不會讓重新鑑定的。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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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車禍臉上縫針五公分做傷殘鑑定評十級傷殘。職工工傷額頭縫針痊癒後遺留瘢痕面積達到二十二的,可以評定爲十級傷殘。造成傷害的原因不同,鑑定的標準也不一樣。臉部的傷殘等級要根據治療時的植皮面積、色素沉着及治療後存在的瘢痕面積大小,依據鑑定標準進行鑑定得出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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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爲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爲不屬於具體行政行爲,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牽連的民事賠償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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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一般需要30天,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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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鑑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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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不能認定交通事故的情況有:(1)各種軍用車輛在野外(不是在道路上,或雖是在道路上但已斷絕交通時)演習中所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或軍用車輛之間的碰撞事件。(2)農機車輛在田野或場院作業中,或在往返作業區的途中軋死、軋傷本單位參加勞動的人員。(3)汽車和機械專用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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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安部程序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2、《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於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規定: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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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如果被告未提出證據反駁鑑定結論,以證明該鑑定結論存在不可採信的情形,對其要求重新鑑定的...
- 21296
- 律師解析:車禍傷殘鑑定與多久賠錢沒有因果關係,與賠償義務人是否願意賠償和是否有賠償能力有關。賠償義務人願意賠償的可以在車禍傷殘鑑定結果出來前就進行賠償,不願意賠償的就算車禍傷殘鑑定結果出來後也不會賠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 18062
- 律師解答:三十日。律師解析: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時間一般是三十日內。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但是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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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交通事故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不服申請重新鑑定的,在鑑定機關受理或者作出鑑定結論前,可以申請撤回鑑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檢驗、鑑定事項,重新檢驗、鑑定以一次爲限。《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六條...
- 23380
- 律師解析:發生車禍不一定要報交警,但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
- 5798
- 律師解答:30天。律師解析: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一般在30天內作出。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法律依據:《司法鑑定程序通...
- 3301
- 骨折傷殘鑑定標準是以受傷的嚴重程度而定。在車禍中受傷骨折的,如果構成傷殘,那麼傷者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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