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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書應包括

醫療事故鑑定書應包括

醫療事故鑑定書應包括

想要確定醫療事故賠償金額,首先要對醫療事故進行鑑定,確定醫療事故的等級,這樣才能依據法律規定進行計算。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就很難解決相關問題,甚至可能引起醫療糾紛。醫療事故鑑定可作爲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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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書不包括哪些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二)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三)對鑑定過程的說明;


(四)醫療行爲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五)醫療過失行爲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六)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七)醫療事故等級;


(八)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

經鑑定爲醫療事故的,鑑定結論應當包括上款
(四)至
(八)項內容;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應當在鑑定結論中說明理由。

綜上所述,關於醫療事故鑑定書不包括什麼,我們要注意,一般情況下醫療事故鑑定書主要是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調查材料、鑑定過程、以及醫療事故等級和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等,來方便醫療事故的處理,大家一定要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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