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糾紛原告代理詞有哪些 離婚律師解答 關注:2.87W次 1、需寫明稱謂,如尊敬的審判長。2、需寫明是接受誰的委託,指派誰擔任原告的代理人。3、需寫明根據相關法律和案件事實,發表代理意見。4、代理意見需根據庭審情況、原被告提供的證據、原告的訴訟請求等綜合發表代理意見。5、寫明代理人姓名及時間。 標籤: 財產糾紛 代理詞 離婚 婚姻家庭 原告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hunyin/lihunjieda/jk9v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