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租住房屋6個月,未簽訂租賃合同,該合同是否有效
- 合同效力律師解答
- 關注:6.25K次
承租人租住房屋6個月,未簽訂租賃合同,該合同是有效的。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簽訂書面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爲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hetong/xiaolijieda/z39y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