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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居間合同應儲存幾年

房地產居間合同應儲存幾年

房地產居間合同的儲存期不少於5年。這個在《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中有明確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建立業務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業務情況。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儲存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儲存期不少於5年。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居間合同應儲存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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