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合同事務解答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發包方和承包方關於合同的往來必須使用書面形式嗎

發包方和承包方關於合同的往來必須使用書面形式嗎

發包方和承包方關於合同的往來必須使用書面形式。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准、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確定和決定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並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發包方和承包方關於合同的往來必須使用書面形式嗎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hetong/jiufenjieda/1pryn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