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聘請法律顧問 >

法律援助申請範圍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申請範圍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申請範圍包括哪些

在現實生活中,隨着法律意識的提升以及法制教育的普及,當我們遇到了糾紛和矛盾,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人數逐年增加。但是,當我們有經濟困難的時候以及其他情況,可以透過法律援助申請來獲取無償的法律服務。接下來小編爲大家做出詳細的介紹。

一、什麼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爲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爲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爲其提供辯護。

二、法律援助申請範圍包括哪些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3)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刑事訴訟指定辯護:

(1)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2)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4)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5)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透過本站小編的講解,我們可以得知法律援助申請的範圍主要包括經濟困難的或者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那些聾啞盲人或者精神病人,可以透過申請法律援助,免費獲取法律服務,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透過法律援助這項政策,有利於促進法律的公平正義。

網站地圖
標籤: 法律援助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pinqingfalv/zyn0k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