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踩坑! 一定要擦亮眼睛簽訂補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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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中,涉及到老百姓利益的就是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補償安置協議怎麼簽訂的就意味着老百姓能拿到多少補償款,一旦簽訂協議就是板上釘釘的事兒了。當然在籤協議過程中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徵收方給出的補償價格不合理,老百姓不簽字時,徵收方會以各種方式誘騙老百姓簽字。比如常見的空白協議、陰陽協議、他人代籤等等,看似簡單的協議,如果在簽字時沒有做好風險防範,在遇到糾紛時往往會成爲維護自己權益路上最大的阻礙。今天,咱們就來聊聊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中容易遇到的坑,避免自己疏忽大意。
一、簽字一定小心,空白簽字頁不要籤。張先生在與徵收方簽訂補償協議時,對方稱協商的內容需要在辦公室打印填寫,所以僅提供了已經排好格式的最後一頁在現場給到張先生簽署。張先生淳樸的認爲雙方已經達成協議,便毫不在意的在最後一頁簽了字。簽完協議後,對方一直沒有將其中一份協議原件給到張先生,補償款也始終沒有落實到位。在房子被拆除後,張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對方拿出的協議所載明的補償面積比之前協商的少了一大塊。然而張先生自己手上沒有協議原件,也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當時籤定的是空白協議,從而吃了大虧。
二、徵收方要求協議分着籤,這是何道理呢?徵收實施單位在與李某簽訂安置協議時提議,將150平方米的置換面積分成三份協議,並承諾分別進行補償。李某認爲合情合理沒有貓膩,於是在同一天,分別與對方簽訂了三份補償面積各爲50平方米的補償協議。然而在簽完協議後,李某隻拿到了50平方米的補償,於是訴至法院。而在訴訟過程中,對方給出的解釋是,當時商議的就是置換50平方米,只不過協議籤的是一式三份。
第三,簽訂協議後自己一定要留存一份原件,避免協議內容被替換。王女士在簽完補償協議後,原件直接被收走,當時並沒有拍照或複印留存。之後王女士也沒有向對方索要協議原件,在訴請徵收實施單位沒有按照協議要求履行義務時,發現其中的關鍵條款已經被替換。但此時王女士手上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協議內容。
以上案例也是給大家提個醒,都是很小的細節,如果不加以注意,會給自己帶來巨大的風險,日後維權也是很大的阻礙。因此大家在簽訂協議時一定要看清楚,多留個心眼兒,檢視協議內容時儘量做到下列幾個要點:
一、一定蓋騎縫章。如果可以在每頁上進行簽字蓋章當然更好,但絕大多數協議因爲格式原因往往只能在最後一頁落款處簽字蓋章。這時候,加蓋騎縫章就是保證合同完整性的重要形式,可以保證協議前面的頁不被替換。
二、留下協議原件。簽字前一定再仔細覈對協議內容,不要因爲覺得已經協商好了就不再進行確認了。簽完協議後一定要現場保留原件,不要等之後再去取原件。
三、做好拍照、錄像。如果沒辦法保留原件,那麼在協議簽訂後,一定要將協議內容及簽字頁完整攝錄下來留證。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多留心細節。比如,注意協議條款中寫明的協議份數是一式幾份,雙方各留幾份。寫上簽字當天的日期,不要倒籤,不要留空。
以上內容大家一定要牢記、收藏,以免自己不小心掉進坑裏,吃了大虧。最後在透過訴訟維權時大家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時效問題,不要錯過了對行政協議的起訴期限。一旦遇上自己難以把握的問題,還是要及時諮詢律師的意見,必要時委託律師介入幫忙,將風險控制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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