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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後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後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後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首先就要分清楚哪些財產屬於個人的,哪些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男方故意隱瞞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女方還能要求分割嗎?

根據法律規定,在婚內還是在離婚後,夫妻一方如果故意藏匿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就有權利要求分割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爲;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透過以上規定不難看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行爲不限於離婚時,它是貫穿在整個婚姻生活期間,夫妻雙方在共同生活期間還是在離婚時,都應該坦誠相待,但是現實不同於童話小說,離婚時的男女雙方將感情失利的轉移到對共同財產動歪腦筋,想方設法的想獨自侵佔共同財產,這種行爲是不可取的。以上內內容就是,離婚後,一方存在以上行爲時可以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您遇到財產分割糾紛,您可以諮詢專業律師,幫您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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