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第三十八條 法律 關注:3.18W次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跟賠償有關係嗎事故責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爲準,對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應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覈。 對方車輛在交強險限額內先予賠償,剩餘部分,按事故責任劃分進行分擔,對方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應在責任限額內承擔責任。 標籤: 交通法規 交通 交通事故 第三十八條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zo06z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