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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不是老闆是員工

合同詐騙罪不是老闆是員工

合同詐騙罪不是老闆是員工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其中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危害最大的經濟犯罪活動之一,其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財稅秩序和社會秩序,直接危害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金融詐騙犯罪已成爲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世界各國的共識。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什麼是合同詐騙罪


1.雙方在訂立合同的過程當中,一定要秉持着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在道德上來講,這是一個基本的準則,在法律上來講,這也是一個要求,如果不是以事實爲依據來簽定合同,而是以詐騙或者是其它的目的來簽訂合同的話,不僅違反了我們的情理之中的道理,而且有可能觸犯刑法當中的罪名。

2.在刑法當中,針對這種行爲有一個專門的罪名,叫做合同詐騙罪。大概的意思是講以非法佔有他人的財物爲目的,在簽訂合同的過程當中,採用虛假的事實或者是違法的手段來騙取當事人的財物,如果數額較大的話,就可能被定爲合同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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