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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中的先予執行

勞動仲裁中的先予執行

勞動仲裁中的先予執行
什麼是勞動仲裁先予執行?先予執行有什麼好處?
先予執行的着眼點是滿足申請人的迫切要求。執行本應在仲裁裁決發生法律效力之後,而先予執行是爲了解決一部分當事人由於生活或生產的迫切需要,在裁決之前採取措施以解燃眉之急。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這段時間,如果不先予執行,必然使申請人耽誤治療時間,或者造成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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