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用地土地使用權 法律 關注:2.98W次 預售合同寫土地使用權爲70年但實際該土地使用爲綜合用地50年是否該合同存在欺騙行這個要按照當時開發商從國家拿土地的時候來定的,各個城市,各個用途拿的土地使用年限不一樣的。而且這個土地年限也意義不大。這個年限到期後都是可以續費的,如果你不交易,還可以不續都無所謂,不會影響你房屋的使用。 標籤: 用地 土地 徵地拆遷 使用權 土地承包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w6y6k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