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中山交通事故律師費標準

中山交通事故律師費標準

中山交通事故律師費標準
交通事故律師費標準
律師費具有以下特點: 一、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一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師費。 二、律師費不同於辦案經費,律師爲處理受託事務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託人承擔。比如交通費、住宿費、司法鑑定費等。 三、律師費不同於訴訟費,律師費是基於委託關係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訴訟費是基於向法院提起訴訟產生的強制性費。律師費是可協商的,訴訟費是不可協商的。 (提醒:各地區的律師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w637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