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 勞動關係解除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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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解除勞動關係誰舉證
誰主張,誰舉證,是勞動爭議仲裁的一般舉證規則。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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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主張,誰舉證,是勞動爭議仲裁的一般舉證規則。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