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怎麼懲處 法律 關注:3.17W次 新田縣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怎麼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捏造並散佈虛僞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標籤: 懲處 刑事辯護 信譽 刑事犯罪辯護 新田縣 損害 聲譽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rwr7g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