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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報或謊報安全事故由一般怎麼處罰

不報或謊報安全事故由一般怎麼處罰

不報或謊報安全事故由一般怎麼處罰
不報或謊報安全事故由一般怎麼處罰
不報或謊報安全事故的處罰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導致事故後果擴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傷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等,加重處罰。
不報或謊報安全事故由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監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針對這幾年來一些事故單位的負責人和對安全事故負有監管職責的人員在事故發生後弄虛作假,結果延誤事故搶救,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進一步擴大的行爲而設定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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