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河教師帶薪休假 法律 關注:2.7W次 教師帶薪休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標籤: 教師 工資福利 勞動糾紛 帶薪休假 臨河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jr1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