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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什麼地方更改撫養權

到什麼地方更改撫養權

到什麼地方更改撫養權
協商更改撫養權到什麼什麼地方辦理呢?
根據我國法律關於協商更改撫養權到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傷致殘或者經濟收入突然下降,無法保證子女基本花費,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如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拒絕爲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費用的或者毆打子女的,那麼另一方也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三)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滿十週歲,另一方也有能力撫養孩子的,那麼撫養關係的變更就應充分考慮子女的意見,以確保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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